环评公示
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余热回收及污染物协同控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烟气余热回收及污染物协同控制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烟气余热回收及污染物协同控制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黄石官庄村北侧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院内改造,不新征土地,不新增建筑物。购置喷淋式烟气余热回收机组、前置换热器、除盐水余热板换、一体化余热水加碱装置、凝结水处理回用系统、高盐废水余热蒸发系统等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提取排烟余热,预计每年可用于锅炉给水余热的余热量7.3万GJ,用于厂内采暖余热量约1.03万GJ,同时二氧化硫、氯化氢、可溶盐、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大幅降低。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来庆达
联系电话:13969923688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黄山铺镇黄石官庄村北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山东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地址:临沂市柳青街道北京路与沭河路西北红日大厦1102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将意见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沂水沂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